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不违法,但不够规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整体程度上劳动合同当中的这些细节性的条款可以由公司来拟定,但是法律上规定的必不可少的一些条款,公司就不能忽略了。如果不写明员工的岗位职务,很有可能将来在工资发放的这个问题上,如果引发了争议,对员工就很不利了。
  
  


·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并不是可以随意的进行,但是,不论是强制解除劳动关系还是确定来动关系,我们都是有好几种方式来进行的。那么,您知道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都是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方式以及限制的条件。 一、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根据解...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


·原来有病后来弄得更严重算不算工伤
      原来有病后来弄得更严重算不算工伤 一、原来有病后来弄得更严重算不算工伤? 一般不算工伤,职业病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的,此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其中明确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并对违约责任与解决解决作出约定。那么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到您。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
      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的公司,都在工商局会进行备案的。担保公司自然也是如此,不过也不一定所有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都是遵纪守法的。如果说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 一、担保公司...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承包了一项工程的建筑公司在完成这个项目时因为纠纷问题被对方因为质量问题提起了诉讼,针对质量的诉讼焦点就必须由有关工程的司法机构来进行鉴定才能让法官作出合理的判决,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一、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


·一、受害者已经退休有无误工费?
      一、受害者已经退休有无误工费? 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 从《民法...


·国家劳动法工资标准一月多少天计算?
      国家劳动法工资标准一月多少天计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也就是日工资=月工资/21.75,周六周日不计工资,但是法定节假日(比如元旦、清明)是要算工资的。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


·被辞退员工索赔流程是什么?
      被辞退员工索赔流程是什么? 一、被辞退员工索赔流程是什么? 1、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经济补偿金;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