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的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以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后认定,有关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就是上面这些,对于公然毁坏的情节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在进行量刑处理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违令作战消极罪怎么判,如何认定?
      在我国,军人就是人民子弟兵,肩负着保护祖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使命,每一位军人都要以执行命令为天职,做到令行禁止、勇于战斗、不怕牺牲,决不能有畏缩不前,消极退避的行为,那么,违令作战消极罪怎么判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违令作战消极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战...


·罪犯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一、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


·行政拘留隐私怎么申请封存?
      行政拘留隐私怎么申请封存?行政拘留隐私可以通过写申请书向有关的机关提出申请封存。如果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案件,可以要求不公开。如果系治安处罚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公开的(只有公、检、法有权机关按法定程序可以调取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调取)。二、行政拘留的规定是什么?中国原...


·虚开增值税票罪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票罪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无理由或违法嫌疑,公民不受任何拘留!有违法嫌疑的可以进行12小时盘问,有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可以继续盘问至24小时,嫌疑人不说明真实身份的、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当场抓获的、被指认杀人、放火、投毒、强奸的可以延长盘问至48小时。(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


·醉酒驾驶一般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的毒品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即冰毒)50g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0g以上不满50g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不满10g不构成此罪,但可能会...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


·我国刑法修订案八正式将醉驾列入危险驾驶罪,当事人有醉驾行为的
      我国刑法修订案八正式将醉驾列入危险驾驶罪,当事人有醉驾行为的,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醉驾入刑社会影响很大,因此,最高法之后又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各地办理此类案件。那么,苏卅醉驾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刑法》第225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就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