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八)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授予的要求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一般在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时候,需要看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而提出专利申请,并不是每个都会被授予专利。在规定的三大专利中,尤其对发明专利的审查最为严格,而一旦被授予发明专利,在每年按照要求正常缴纳年费的情况下,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可以达到20年。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


·实用性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性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实用性专利其实也就是专利分类当中的实用新型专利,这是我国法定的专利分类中的一种。不过所有人也只有在申请获得了专利称号后,才能享有专利权。那么您知道实用性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吗?我们为您解答。 1、申请费: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


·软件是由著作权保护吗?
      软件是由著作权保护吗? 一、软件是由著作权保护吗?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专利申请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因为当前很多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


·新商标法恶意抢注的认定要件有哪些?
      新商标法恶意抢注的认定要件有哪些?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诉讼的流程主要是: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


·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单位侵犯著作权不会追究普通员工的刑事责任的。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如果有些人对于软件这个词汇的具体概念比较难以理解的话,那么我们提到生活当中您常用的淘宝,支付宝以及其他各种手机应用,这些其实都是由软件开发公司研发的软件,这样一来的话,您可能就会觉得软件也是非常浅显易懂的。如今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都是非常注重的,那么,在我国软件著作权...


·商标信息:
      商标信息: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商标申请类别: 商标评审事项: 驳回复审商品/服务项目:详见留存 二、商标复审书: 1、乙方承担商标复审文书工作。 2、本合同成立后贰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商标复审书。如甲方不满意,可要求乙方改进。直至甲方认可。并保证在材料确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