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一、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根据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专利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冒充专利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 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间接侵犯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② 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权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私人财产权,或者是公共企业财产。无论是私人的还是企业的,只要是有专利权需要运用到该专利的话,都需要由专利权人进行同意才能够进行使用。如果擅自进行使用的话,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害者对其进行赔偿。并且支付一定的费用。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


·律师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一、律师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可以通过收集他人侵权的证据来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分为三各部分 1、商标权,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如咬了一口的苹果,商号等 2、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3、版权,也就是著作权,包括文学作品、影...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什么什么商标侵权了,全部名称就是侵犯他人商标使用权,商标被侵犯了怎么办呢,当然要寻找法律途径向有关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要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 一、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


·商标变更地址需要如何办理?
      商标变更地址需要如何办理? 商标变更地址需要如何办理?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几种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


·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相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是已经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但是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


·构成商标侵权怎么判刑处罚
      构成商标侵权怎么判刑处罚 一、构成商标侵权怎么判刑处罚 根据侵犯商标行为的不同,认定构成不同犯罪的,那对应的判刑标准也不一样。对于商标侵权,可能涉及到以下几种犯罪。 (一)假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的...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这明显是属于著作权当中的一种人身方面的权利,著作权人署名权的保护期是当事人生前以及死后的50年内,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以下几个方面,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


·自己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自己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做哪些工作1、先学会撰写专利文件的格式;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每个文件都有自己的格式;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2、实用新型的请求书,填写专利信息,申请人的信息;版本可以通过网页搜索。3、如果自己申请,需...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一、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法定的所有权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调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