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可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违约金约定的规范性、合理性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找到一定的平衡性非常重要,江劳、上海等地的规定极大地限制了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的条件,导致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约束;而北京、天津等地却没有为违约金的约定限制条件,用表面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平等性,都是不合理的。法律应当就约定违约金确立一个前提条件,即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性质等合理确定。在劳动者入职了新的用人单位后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约定工资支付金额以及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也是会约定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做出了违约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凭借劳动合同来索要经济赔偿。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法人,顾名思义就是法定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人的行为就代表着公司的行为,会对公司造成直接影响,那么在一家公司中具体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呢?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1.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法人代表,准确地讲叫做“...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


·公司法人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有着独立的民事能力和行为,其民事行为能力高于自然人。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或者法人辞职,法人会选择转让,一旦法人发生变更,原法人便没有了义务和权利。那么,公司法人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 变更公...


·公司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个国家的经济对国家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障国家经济有序发展,国家制定了各种法律来对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事项作出规定。我们知道,公司法与商法都是调整经济秩序的法律,但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权利,那么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


·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有哪些
      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有哪些 一、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 1、 企业管理当局确定融资计划,并授权负责人,或股东会授权至董事会 2、 受自身进行基本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财务顾问人员协助,准备公司基本介绍资料或商业计划书 3、 引入投资机构初步洽商 4、 在签署保密协议后,有意...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实务中,许多公司股东为了获得资金都会选择转让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在转让股权时,处于公司的人合性,其他股东往往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以供您参考。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


·隐名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规定是指的是在其他的股东进行自己股权转让的时候,是享有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


·公司被并购应注意什么
      公司被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公司方面的最常见的可能就是公司的法人。实际上公司法》人,他需要承担的责任是非常多的。而且有的时候因为公司内部的具体事项的调整,公司法人可能会进行变更,这个时候您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