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一、范文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 法专字( )第 号
  
  甲方(聘用方): ? ? ? ? ? ? ? ?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征地拆迁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就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征地拆迁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二、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共包括八条,这八条从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与约定、共同目的等方面对征地拆迁进行法律规范。通过这个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可以看出关于土地拆迁应该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的运用法律,保障人民的利益。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纳入相关法案的。办理土地证明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是对群众权益的一种制度上的保证。国企改...


·农村宅基地房怎么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房怎么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保局具体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是多少,还是要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情况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


·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租给其他人,土地的价值关键就体现在您对于土地灵活运用的程度了,而且有些人就是依靠把土地租给租户从中赚取租金的这种方式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但是一般在租地合同当中都是约定的有土地租赁的具体期限的,那么,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的规定的时候,各个省市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有很多省市明确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那么,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呢?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一、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 深圳市官方一直对外表示,深圳不存在“...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无论是土地需要整改还是城市需要进行改建,此时往往都会涉及到拆迁等问题。在进行拆迁之前不仅要与被征地者进行协商还需要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易地拆迁的人来说,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易地搬迁征...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的重要性对于中国人来说不言而喻,土地的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房产的问题,两者紧密联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具有时间限制,那么就会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这个...


·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
      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对于单位和个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国家也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征收,用于公共建设。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的数额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由各省市自行决定。譬如,我国辽宁省拥有广阔的土地,那么,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我们现在的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并没有把土地价值真正的体现出来,土地上附加的条条框框太多,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种地,大部分的农民赚钱不多。 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现在的农业对比外国有很大的差距。我国长期以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制约...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都经历过征收土地这件事情,那么既然有征收肯定会有补偿,所以您对于补偿这个问题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