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取得谅解能免除刑事责任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打架取得谅解能免除刑事责任吗?打架取得谅解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当然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主要还是看所打架取得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程度,比如说如果这个打架造成的结果非常的恶劣,已经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话,那么无论如何都属于公诉类型的案件,必须要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得到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如果情节轻,可以争取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因此,谅解书只是酌情从轻判决的一个情节,具体怎么判还要法院结合其他具体案情和律师的辩护来综合确定刑罚。二、刑事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的作用刑事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在现代刑事诉讼日渐发达的今天,刑事谅解书越来越受到重视。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人员是由于一些口角之争而就打架,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能够及时的控制自己的情绪的话,那么是不会酿成这样的一种悲剧的,所以事后及时得到刑事谅解的话,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从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从什么时候开始?审前程序是刑事公诉案件自刑事诉讼启动至审判机关受理案件前的程序,具体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三个阶段。在刑事审前程序中,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传唤之日起,到移送审查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前,律师可以介入行使辩护权。2013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


·刑诉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程序法的,刑事案件的程序法通常就是指刑事诉讼法。由于案件诉讼过程中,牵扯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所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全文是非常详细的。但是,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一、刑诉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是什么?《刑...


·职务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


·行政拘留对事业单位教师影响吗?
      行政拘留对事业单位教师影响吗?不会有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属于刑事处罚,所以不影响工作。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三))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直接证据有哪些?
      刑事案件直接证据有哪些? 一、直接证据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


·受贿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近些年,在我国改革开放形势一片大好、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大背景下,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少数政府部门单位只顾抓发展、要政绩,忽视了廉政勤政建设和防腐拒变教育,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顾钞票子、钱袋子,放松了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持续改造,被不法分子行贿的糖衣...


·被害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抗诉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抗诉向谁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们发现,即使是刑事犯罪,但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此时也是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个时间就是法律中规定的追诉时效。但对于不同的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其中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


·刑诉法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诉法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