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材料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材料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6、律师事务所函;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8、担保函;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与本案存在关联的财物。法院在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如果发现该案件不在本院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应当将案件与财产保全申请费一起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都有什么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都有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


·交通事故判决书到哪里查
      现在很多出了交通事故的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判决书到哪里查,这个事情会导致您有点不稳定的心理,焦急的等待,又怕错过了会造成更大的后果,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查询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1、您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只有2014年及以后判决的案子,而且...


·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什么?
      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什么? 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必须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公平原则,具体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


·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一、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书由谁写?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书由谁写?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书由公安机关来写,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赔偿肇事方吗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赔偿肇事方吗?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在现实生活中,您对其还不够了解,尤其是交强险有何作用?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哪些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比例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而什么情况下又承担同等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实填写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按要求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原件);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