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一、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1)结婚自由权恢复。
  
  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都享有再婚自由,彼此无权干涉。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因此,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与他人结婚,只有当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以后,才有再婚的自由。我国法律对再婚没有始期的限制。
  
  (2)扶养关系终止。
  
  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也同时解除,任何一方不再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任何一方也不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离婚后,夫妻双方失去了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彼此无权再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遗产。
  
  (4)代理权的消灭。
  
  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以夫妻身份为条件。离婚后,这种代理权消灭。
  
  (5)同居义务消灭。
  
  同居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同居义务归于消灭。
  
  (6)姻亲关系消灭。
  
  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婚姻所产生的姻亲关系,因离婚而归于消灭。我国对此法律中没有规定,在现实中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姻亲关系。
  
  二、离婚登记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夫妻离婚是终止婚姻关系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死亡,就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那么也会出现婚姻关系终止的效果。不过,我国目前没有自动离婚,因此就必须要夫妻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彼此之间的夫妻关系。否则的话,就算已经分居十多年,在法律上也还是夫妻。
  
  


·先离婚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先离婚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情况。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婚后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


·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
      涉外婚姻的办理流程其实和国内婚姻办理流程差不多,只不过提交的资料要多一些。当然,有的涉外婚姻还会采取公证,那么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


·一、被判重婚罪是不是就跟原配离婚就行?
      一、被判重婚罪是不是就跟原配离婚就行?重婚罪判之前可以离婚,但是就算离婚,也不能免除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任何犯罪必须具有四个构成要件。重婚罪的四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不动产管辖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不动产管辖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


·怎样向公安局提国家赔偿?
      怎样向公安局提国家赔偿?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离婚财产与公婆分割的问题如何解决?
      结婚后又要离婚的人是有很多的,众所周知,离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是,不是去民政局办理一个离婚证就行了的。而离婚经常牵扯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包括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等。那么,离婚财产与公婆分割的问题怎么解决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2017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前财产...


·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写抚养费由男方负责
      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写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对于大额的教育费、医疗费双方按5:5比例承担。同时双方约定支付抚养费...


·如果男方结婚证丢失还能离婚吗?
      结婚证失丢的,确定找不到的夫妻,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如果不想补办耽误离婚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开...


·起诉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起诉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