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一、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结婚以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具体来说一是各种收入,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 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3) 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 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等。
  
  5) 国家资助优秀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津贴。
  
  6) 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7)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二、女方的嫁妆是个人财产吗
  
  “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一)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二)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笔者同意这种观点。
  
  属于一方私有的财产,也就是个人财产,这需要与共同财产作出区分。尤其是在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允许分割的只是共同财产。一方私有的财产不能主张分割,这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而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此时可以对转移、隐瞒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
  
  


·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离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因为在法治社会中双方如果出现很大的矛盾或者其中一方出现出轨等情况,都会果断选择离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在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给人们造成了人身损失的情形,您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如看新闻报道的冤假错案等等,国家需要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一、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


·国家赔偿被告可以追加吗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因为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给公民带来的不便利或者人身伤害侵权行为的话,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只要事实成立我们即可获得司法赔偿,但是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甚至至此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国家赔偿的存在,对国家赔偿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那我们能不能追加国家赔偿被告呢? 可以追加国家赔...


·农村抚养费是多少钱 农村子女抚养费给到几岁
      在很多涉及到钱的问题上面其实都是区分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此时农村居民获得的补偿、赔偿都低于城镇居民所获得的数额。因此,现在有的农村居民离婚在需要计算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往往都想知道农村抚养费是多少钱,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介绍。 一、农村抚养费是多少钱 ...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 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


·起诉离婚多久下传票给被告?
      起诉离婚多久下传票给被告? 一、起诉离婚多久下传票给被告? 1、法院立案后,一般来说在5日内,会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送达给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问题应要继续给吗?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问题应要继续给吗? 要继续给;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上海抚养费最高是否有规定
      相信经济发展非常快速的一线城市的公民,最能够体会得到在当地生活的生活压力有多大。可以说同等的工资在不同的城市所拥有的价值,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就比如说上海,由于上海的物价较高,因此有人甚至会觉得在离婚案件当中,上海的抚养费是最高的。那么,上海抚养费最高是否有规定? 一、上海抚养...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如...


·离婚协议签了多久生效?
      离婚协议签了多久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经民政局批准后生效。这是离婚需要的手续的要求之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