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6、律师事务所函;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8、担保函;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与本案存在关联的财物。法院在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如果发现该案件不在本院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应当将案件与财产保全申请费一起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域名是计算机上网时必不可少的,它帮助我们在上网时连接到私人的计算机,而域名是要花钱购买的,但是在域名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交了钱却拿不到域名或者是把域名给出却收不到钱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一、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


·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


·一、伤残有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赔偿吗?
      一、伤残有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


·车险商业险三者赔偿范围有哪些
      车险商业险三者赔偿范围有哪些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范围: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范围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为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只承担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


·一、杭州撞了出租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杭州撞了出租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五险的工伤要交多少钱
      视情况而定。五险交纳大部分有单位承担,个人只承担8%的养老险,2%的医疗保险和1%的失业保险,共承担1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


·一、无证醉驾共享车肇事逃逸被拘留还会被释放吗?
      一、无证醉驾共享车肇事逃逸被拘留还会被释放吗?无证醉驾共享车肇事逃逸被拘留还会被释放,《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


·车辆划痕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车辆划痕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车辆划痕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赔付免现场; 2、无需给出划痕理由 3、所以经常有车主划伤爱车,要求赔付的情况。 划痕险因赔付率较高,且恶意索赔情况无法避免,所以开展划痕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不多。 二、开展划痕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主要是针对新车和...


·车辆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车辆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确定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