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不给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单位不给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三)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四)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部门投诉。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上面,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了,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这就是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劳动协议,这也不会被认定为有效。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上面,必须是在双方建立用工关系的一个月内。超过规定的时间,不管是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劳动者,这其实都会有一些不利的风险。
  
  
  


·投标签订合同后变更可以吗?
      投标签订合同后变更可以吗? 实践中,在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会签订合同,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一些问题,需要变更部分合同条款才能保证合同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对于“投标签订合同后变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你解答。 ...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债之关系的核...


·一、不续签合同有代通知金吗?
      一、不续签合同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


·一、合同协商终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合同协商终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


·当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现在职场中职业女性的数量也在增加,但这些职业女性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妊娠期,很多公司不愿意招收女性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于是很多女性担心妊娠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不用担心,女性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会延续到三期结束后,是不需要续...


·合同违约责任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责任上限是多少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通常就是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合同违约责任上限具体是多少呢?法律中有无规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违约责任上限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铝矿石购销合同范本的书写规范是什么样的
      铝矿石购销合同范本的书写规范是什么样的 铝矿石购销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从合同生效的一刻起就要互相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作为另一方,有权提出抗辩。这种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抗辩权包括很多种,常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那么民法典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含量、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资料一致(配方及成份含量见附件二),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 二、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