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能抓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能抓捕吗?重婚罪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需要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逮捕的,证据不足一般情况都不会抓人。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重婚罪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2、民事责任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如果当事人发现对方的确犯有重婚罪的话,首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向法院进行起诉,向法院进行起诉之后再由法院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之后就会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进行审理,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属于触犯重婚之后就会进行相关的判决。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的可以转移孩子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后...


·离婚诉讼有哪些受理条件
      ,离婚诉讼是离婚当事人提起的,法院依法受理的离婚案件。但是很多离婚诉讼法院不会受理,那离婚诉讼有哪些受理条件?也就是说,法院会受理哪些离婚诉讼?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受理条件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备这些基本...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已经没有共同语言,感情破裂,这时可能会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 ,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


·离婚3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怎样?
      我们都知道,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然后通过离婚方式解决双方之间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家庭,他们不单单要面临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判时,通常都是考虑双方,哪一个更适合孩子成长。那么离婚3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怎样? 一、离婚3岁孩子...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女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女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


·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不能,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获得孩子抚养?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获得孩子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房产税政策,那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 ...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多少?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多少?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