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吗?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其本身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将劳动者外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直接管理、指挥。外派劳动者的依据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这是两个单位之间的行为,不同于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其中就包括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购买派遣服务方在几方协议中应该对加班问题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二、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 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存在着劳务派遣,而劳务派遣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用工的方式,它存在着两方,主体一方是和用人单位的,还有一方是和用工单位的,所以一切的一些权利和义务的话,必须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确定好。
  
  
  


·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


·村干部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出辞职申请;乡党委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


·协议书工伤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书工伤的内容有哪些?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就乙双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赔偿协议如下:1、自乙...


·辞退员工五险一金怎么缴纳?
      辞退员工五险一金怎么缴纳?员工被辞退后,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员工在未找到新单位前,社保账户暂时封存,待重新开始新的工作经历后延续缴纳,或自己...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1 、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柜底座槽钢固定在200mm高混凝土台上。 2 、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 3 、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


·露天矿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露天矿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如今的时代,露天矿洞其实并不怎么常见了,虽然不常见,但是不代表没有。露天开采会污染环境,开采过的地表会留下一个大坑,而且无法填满,所以说国家对于露天矿洞规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下面就是国家颁布的有关露天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企业私自复工怎么举报
      企业不按规定复工,导致员工利益受损,形成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是他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他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他人导致的受伤不算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图片(2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 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两次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定结果不一样,那么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


·追讨工程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的欠款在社会生活中发生过很多这种事件。欠着款项不还,那么,有什么办法什么途径能追讨这笔工程欠款呢?1、可以跟欠你钱的人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这些能欠款不还的人,一般的地位都比较大,可能是整个工程的包工头,也可以是款项的间接老板,那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都能以各种理由推迟不按时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