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一、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根据商品被抽查以后的具体抽查情况决定“商标的显著性”可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本身就具有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作用。获得显著性是指原本不能区分、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第二含义后能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二、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1)判定商标不具备显著性的方法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③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凡是满足上述条件的标志都是缺乏显著性的,都无法注册为商标。
  
  (2)判定商标具备显著性的方法
  
  判定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主要是看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要素是臆造的、任意的、暗示性的还是纯描述的:
  
  ①臆造的是指凭空想象出的商标标识,因此具有固有显著性,如:“日产”( NISSAN)。日产公司日文名为“Nippon Sangyo”,意思是日本产业公司。“Nissan”取自“Nippon”的前两个字母和“Sangyo”的前三个字母,是臆造词。
  
  ②任意的是指将其具有原含义的标识用于新的领域,因此具有固有显著性,如:“苹果”手机。苹果本是一种水果,却被用来作为手机的商标,使该商标具有了较高的显著性。
  
  ③暗示性的是指将产品或服务的某些特点作为商标用在其上,通常具有固有显著性,如:“飘柔”洗发液。“飘”和“柔”都是用来暗示消费者使用了该产品后头发会变的更加柔顺,让消费者对该产品有了更深的印象,使商标具有了较高的显著性。
  
  ④纯描述的是指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直接描述,一般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如:“大米”酒。“大米”是酿酒的主要原料之一,用来作为白酒的商标,可以提高商标的辨识度和显著性。
  
  判定商标是否具有获得显著性,主要是看原来不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商标标识,能否通过长期使用取得了第二层含义,从而获得了显著性。
  
  三、如何让商标具有显著性?
  
  (1)给商标起名时,避开通用名称
  
  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我们在给商标起名时,一定要避开通用名称。
  
  (2)使用商标时,增加描述性词语
  
  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可以为商标增加一些描述性词汇,如将“中华”称为“中华牙膏”等,通过该方式来防止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
  
  (3)给商标起名时,使用自创词语
  
  我们在给商标起名时,可以自己独创一个词语,这样既不用担心商标会和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或相同,也能增强商标的显著性。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商品的显著性的判决不是那么容易的,考虑到该商品的,特征又要考虑到该商品是否有区别其它商品的特征,以及该商品的显著性特征是否只是表面现象。为了更好地凸显该商品的显著性特征,建议在法律允许的情况类自己起名但是要注意不要和别人家的商品名称雷同了。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该怎么办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该怎么办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


·日本商标有效期是多久?
      日本商标有效期是多久? 一、日本商标有效期是多久? 日本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10年。日本法律中,“商标”是指通过人的知觉能够识别的文字、图形、符号、立体形状、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声音及其他由政令规定者。 日本商标法中的“防御商标”,是指商标...


·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一、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有保护期限的存在吗?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有保护期限的存在吗?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有保护期限的存在;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


·版权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版权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7)著...


·个体商标侵权怎么赔偿
      个体商标有时候也会遇到被侵权的情况,比如你是一家名气比较大的个体商标,在某一天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模仿了,或者市面上有人山寨你的商标,这时候会对商标拥有者带来一定的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就要侵权方来赔偿。一、如果一个个体的商标人侵权了应该怎么赔偿?关于侵犯了商标的赔偿情况,在我国2014...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会承担责任吗?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会承担责任吗? 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国际技术交易过程中会涉及技术的专利权,商标劝,商业秘密等问题,这些就是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保护的问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界定主要看它有没有跨国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性,首先,...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一、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 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