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还没有退休公积金算是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了还没有退休公积金算是共同财产吗?公积金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范围来进行适用,如果不在上述规定的范围的,则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离婚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
      离婚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 (一)法律援助的规定就有离婚案件范围: 法律援助范围:第八条:“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 (二)从刑法规定的可能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各罪来看,可以提供离婚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通常的有以下几种:...


·离婚诉讼材料都?
      离婚诉讼材料都有哪些2023 一、离婚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


·诉讼离婚什么时候生效?
      诉讼离婚什么时候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该份判决书何时生效呢?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


·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1、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上是指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3、该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


·已签订协议离婚反悔可以吗?
      有很多夫妻在生活方式和感情不合之后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什么条件符合协议离婚呢?已签订协议离婚反悔可以吗?协议离婚肯定是把财产等问题都协商好后才办手续的,是有法律效应的。离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重大的决定,还是小心点好。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下介绍。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婚后发现老公是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宝宝两周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规定
      宝宝两周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


·婚后发现老公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一、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退吗?
      一、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退吗? 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也不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