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以后夫妻开厂算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结婚以后夫妻开厂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以后夫妻开厂算共同财产吗?
  
  1、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工厂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2001修正)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内财产协议书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 / 女儿 ,取名 。但因前段时间来,男方 / 女方 有与第三者同居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 / 女方 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凡处置超过 万 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 , 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 , 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 万 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 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 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4、男方 / 女方 承诺今后要用实际行动表示悔改,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伤害家人的事情。
  
  5、如果男方 / 女方 今后再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 / 女儿 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 )婚生儿子 / 女儿 随女方 / 男方 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 / 女儿抚养费 元 ,直到儿子 / 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2 )男方 / 女方 (注: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 % 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
  
  3 )男方 / 女方 (注: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 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
  
  6、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 签名 ) 女方 ( 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般开工厂这么大的事情,总不可能再结婚以后瞒着另一半自己偷偷进行,除非夫妻两个人有婚内财产协议,这种特殊情况就要另当别。可是,工厂当然不会因为夫妻两个人要离婚了就自动解体,所以,离婚的时候强行要求安利工厂并不利于工厂的经营。
  
  


·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民在确定自己满足国家赔偿的情形之后,可以在按照规定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根据规定,诉讼必须按照流程提出,否则将不会被受理。此时,公民将会重复提出诉讼请求,由现行法,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首...


·国家往往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
      国家往往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做什么事情都会为人民考虑,在安置房这个问题上尤为的突出,那么国家安置房政策都是什么?安置房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原因进行的拆迁,如果因家庭内部分配不和谐由法院定夺,所以对于关系到利益的应该了解的更多。 国家安置房政策都是什么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


·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么收集
      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对另一方的伤害是很大。而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往往也就会要求离婚,不过此时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那法官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究竟实践中一方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样收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据 ...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公开宣判,但不会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 (2)涉及个人隐私; (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在我国法院起诉离婚大概要多少钱?
      在我国法院起诉离婚大概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


·一、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单方判决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单方判决吗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二、分割的原则与方法1、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我国《婚姻...


·精神病暴力可以离婚吗
      可以。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


·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网络上曾经出现过的“10岁女孩成妈妈”的新闻,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很不可思异,并且会由衷地为这个女孩表示愤慨。在我国法律中,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我们和您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夫妻一方公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分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


·关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上,不少的受害者表示,想要得到国家赔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虽然有些机关同意给予赔偿,但是需要先进行申请,然后申请审核的时间会比较长,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为正确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
      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写相应的文书,诉讼离婚中需要离婚起诉书,而协议离婚中则需要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