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赔偿法规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侵权赔偿法规是怎样的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标权。在我国最新实行的《商标法》中明确指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有以下的情况。1. 没有经过商标注册者的允许,擅自在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中使用他所注册的商标或是与商标类似的图案的。2. 没有经过许可就出售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3. 擅自制造或者伪造他人注册的商标的商品或者非法使用了他人注册的商标。4. 没得到商标注册者的同意就更变了他人的注册商标并将更变商标后的产品投入了经营出售的。5. 对他人所注册的商标造成实际上的损害的。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假冒商标罪的,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怎样来确定这些违反人的处罚。如果是个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的程度作为他们的主要处罚标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并处罚金额。如果情节有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的,或是影响社会秩序的,判处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该单位处于罚金,对这个主要的负责人和有关这个案件的直接人员,都要对每个人判处上面个人犯罪的标准。对于处罚的金额,按照情况有三个不一样的计算方式1. 违法侵权的人在侵权过程中所获得的经济收入。2. 被侵权人因为被侵权所受到的经济损失3. 法律要求的赔偿金额综上所述,在商标法中侵权量刑标准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会根据造成的实际后果来确定,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权的,那么双方最好可以通过赔偿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注册商标驳回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驳回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


·著作权作者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的是什么
      著作权作者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的是什么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


·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长
      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长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商号不变):变更前的商标受理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证明文件原件;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复印件;申请书和委托书盖变更后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章及执照不用。变更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


·在我国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一、在我国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一、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


·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判?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有...


·最高法院审理商标民事侵权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最高法院审理商标民事侵权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