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
  
  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估计单位的软件需求;
  
  .对每台计算机建立对应的软件统计表,列出机器中已经存在和未来需要的软件;
  
  .提供正版软件来满足每台机器统计表的要求;
  
  .对软件作出合理的预算;
  
  .及时向员工提供所需软件;
  
  .合理估计员工的需求,提前制定计划加以满足。
  
  2、防止复制及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单位还应当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员工使用盗版软件,以免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确保及时提供正版软件;
  
  .坚持使用正版软件并广泛教育员工;
  
  .指定专人负责软件的合理使用;
  
  .对软件的购置进行登记;
  
  .定期检查单位所有计算机的硬盘,确保所有程序为正版;
  
  .对员工的盗版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二、软件版权的保护级别
  
  1) 原版软件(普通保护)
  
  2) 共享软件
  
  A、共享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的定期限试用软件。
  
  ⑴ 共享软件的主要分发途径
  
  ① 通过展销会分发
  
  ② 通过公告牌网页分发
  
  ③ 从一个试用者传给另一试用者
  
  ⑵ 共享软件的内容
  
  共享软件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码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软件程序中。
  
  B、共享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定期限免费试用
  
  共享软件通常包括一个"简介"(reaadme)文件或开放式菜单表明这个软件是共享软件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汇款的声明。在声明中约定的期限内,用户可以免费试用共享软件。
  
  ⑵ 试用到期后购买使用权或停用
  
  有些共享软件在试用期结束后自动锁住软件功能;另一些则未加过期锁保护。不论如何,试用期后继续"试用"便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
  
  ⑶ 仅限试用
  
  ① 在试用期间(未购得版权所有者许可),对共享软件开发新的应用是非法的。
  
  ② 许多电脑书附有共享软件盘,这只是共享软件分配体系的一部分,购买书并不等于购买了所附的共享软件。
  
  ⑷ 禁止牟利分发
  
  试用者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共享软件进行牟利。
  
  3) 免费软件
  
  A、免费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免费使用的弱保护软件。
  
  免费软件的分发途径与共享软件相类。
  
  B、免费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饮水思源"准则
  
  用户的任何源于免费软件的开发应用也必须作为免费软件。
  
  ⑵ 禁止牟利分发
  
  非版权人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免费软件进行牟利。
  
  4) 公有领域软件
  
  A、公有领域软件
  
  公有领域软件又称自由软件,是一种被版权所有者明确放弃作品财产权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软件。
  
  ⑴ 允许通过复制、分发自由软件牟取经济利益
  
  ⑵ 对自由软件的二次开发成果的产权归二次开发者所有
  
  ⑶ 基于自由软件而进行的应用开发,开发者拥有应用成果的所有权
  
  B、特别规定
  
  ⑴ 一般认为,原始自由软件的版权所有者并未放弃著作人身权。
  
  ⑵ 凡符合下列各项之一者,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对于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受到国家出台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来处理的,对于不同行业的软件的授权使用情况,如果发现了被侵权的情况,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


·中国知识产权报恶意抢注商标该如何认定的
       一、中国知识产权报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


·工商所商标侵权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一、工商所商标侵权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1、工商所审理商标侵权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定工资待遇的,而是依据公务员法。 ...


·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要如何区别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一,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等;商标权保护的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第二,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不会保护在同一种或同一类商品上的两个相同的商标...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其实现在国内民众对于版权的尊重度还是有待提高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高度关注,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都会从自身开始做起尊重别人的各种著作权和版权。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就非常的注重,可能普通民众并不了解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一、在我国软...


·关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
      关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对著作权中财产权的继承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什么是商标权?
      什么是商标权? 一、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有监管作用。1、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出租房内违法,且出租人尚未对承租人进行登记的,或者已作登记但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隐患不报告公安机关的,那么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租人已作登记的,且管理严格,则不承担责任;2、如果承租人在外面违法,经公安...


·商标申请续展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申请续展注册需要多长时间?(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四)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