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那么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民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有哪些?
  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通常,有工资收入的,应按月或定期给付现金,农民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现金、实物。
  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
  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1、出国、出境人员;
  2、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3、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4、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三、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给付到其18周岁止,但如果子女出现了特殊的情况,如子女成年之后还在求学阶段,没有经济收入的话,那么此时父母需要继续抚养子女。而要是父母不按照约定或法官的判决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


·法律规定批捕后一定抄家吗?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一定抄家吗? 不一定抄家 所谓检察院抄家不规范,应当叫做搜查。搜查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必须立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地方,必须经过检察长批准。 搜查时必...


·肇庆怀集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
      肇庆怀集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0年修订)第四十七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


·打算离婚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打算离婚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1、存折证据,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具体为: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关于子女数的计算。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


·一、离婚后据付补偿金怎么办?
      一、离婚后据付补偿金怎么办? 离婚后据付补偿金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离婚条件下的离婚赔偿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的,往往是属于当事人经济承受范围内的,而诉讼离婚有时才会造成当事人无能力支付赔偿金的情况,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一、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分家协议书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分家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公证不是...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


·结婚本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事
      结婚本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需要钱的。双方在还没有结婚前都有属于自己独有的财产,其中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于不动产都会有实名制,不会存在财产不明的情况。那么,针对动产在结婚后有可能存在财产纠纷,很多时候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办理财产公证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婚前...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没有规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


·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一般男女在有结婚打算之后,双方家里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结婚的相关事宜了。其中不少地区流行男方家给付女方家彩礼,当然这个彩礼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那么现实中要是最终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