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来说无偿转租合同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来说无偿转租合同怎么写?
  
  一、一般来说无偿转租合同怎么写?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 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3.3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使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4.2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壹式贰份,共贰页双方各执壹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无偿租赁一般有很多定义,一般来说只是指双方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不需要缴纳租金,但是还是遵守一定的规则。对于无偿租赁合同双方还是在签署之前确定违约事项和什么时候可以无责任进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订立的无偿租赁合同。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保险合同适格诉讼主体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适格诉讼主体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适格诉讼主体规定是必须要具备诉讼权利能力,而且跟保险合同纠纷存在着另一方面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处分权利。具体来说:1、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不以特定的诉讼存在为前提,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不管有无诉讼,这种能力均在;而当...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无效也就意味着合同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不再有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呢?如果合同无效,将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和风险,具体来说,合同无效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合...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


·合同生效的两大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两大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二)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


·无偿合同主体指的是什么
       一、无偿合同主体指的是什么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


·法院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如何赔偿?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如何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


·买卖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买卖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买
      买卖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买卖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合同义务的履行顺序,在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待给付前,当事人有权拒绝先给付的权利。那么,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买卖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呢?来为您举例分析。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