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哪些方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通过举证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通过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出现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情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可知,若是另一方没有共同签字,事后也没有追认,同时负债并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新刑法九挪用公款的条文有哪些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我们看到了国家打击贪污受贿这类犯罪的决心,刑九的规定加大了对贪污渎职之类案件的惩罚的力度,那么对新刑法九挪用公款的详细条文解释有改变吗?一下是的我们为你整理的相关知识。 相关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怎么分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债权的实现。那么,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换句话说,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借钱,约定婚后偿还欠款,但是出现一方死亡的情形,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5、在...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借条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使用到。欠条、借条这些字据相当于合同,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欠款人都应该慎重对待,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下面就让为你简单的介绍一下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一、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


·贷款中介欠钱不还怎么办
      贷款中介欠钱不还怎么办?1、先和债务人协商。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


·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什么?
      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什么?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
      普通老百姓如果因为临时资金周转不开的话都会向亲戚或者是熟人借一点钱。当然,也有可能是大笔的金额向银行借贷。但是现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贷款方式就是进行网络贷款。网络贷款,有时候逾期会未归还。那么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一、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