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国法律上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情况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结合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后果来认定,如果属于驾驶人员正常驾驶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则需要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情况在限额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现如今,由于学校离学生家庭的距离十分远,比较分散,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性和学习效率,很多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都实行了校车的制度,校车便是专门用于送学生往返的交通工具了。但是,校车超载的现象是十分严重,很多人对于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不甚了解,...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指哪些车辆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指哪些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感觉法院管辖权有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会根据材料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按照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首先得交诉讼费,这样法院才好按照流程受理。那么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这里要分不同情...


·一、驾驶员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
      一、驾驶员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 不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公布,针对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出台指导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意见》对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况提出如下表述: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可以评残,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


·一、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
      一、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 交通事故严重的情况下,交警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原因如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二)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


·飙车致人死亡应以何罪处罚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


·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都需要对事故责任加以判定,最终确认肇事方
      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都需要对事故责任加以判定,最终确认肇事方。相关责任认定工作将由交警做出初步判断,因此当事人在报警之后应该尽量保持现场的原貌,等待交警赶到进行处理。那么常见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原则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常见交通事故责任 判定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 国务院下发通知称,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此次调整仅是对税收体系中一个非常小的分类——印花税的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