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二、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适用的对象主要是被判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所以要是罪犯仅仅是被判附加刑或者判处了死缓、死刑、管制的,那么不符合监外执行的对象要求,就不能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而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应该计算在刑期之内。若是监外执行的原因消除了,而此时刑期还没有届满的话,那么就会对罪犯继续收监执行;如果刑期已经到了的,就应该及时释放罪犯。
  
  
  


·醉驾有没办法捞出来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醉驾有没办法捞出来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1、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林业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如何进行?
      林业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如何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必须书写相关的申请书,然后提交给法院来进行申请。具体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有:(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


·偷税漏税怎么监外执行?
      偷税漏税怎么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偷税漏税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


·行政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内容都?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内容都有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内容都有哪些?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用) (××××)×行非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规定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


·连带赔偿责任怎样执行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没有先后之分,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有三种:(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


·强制执行时没有偿还能力的能不能拘留?
      1、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后,发现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可以进行拘留。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提倡全球人道主义的今天,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包含有了人道主义的意味,刑法也不例外。在刑诉法中有规定一种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这项制度就是人道主义在刑法中的运用,也是一项惩罚犯罪与改造犯罪相结合的制度。那么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呢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对于判处刑罚是...


·暂予监外执行的疚病范围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疚病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字吗?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字吗不需要的,因为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在份数上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