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这种行为又称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商标侵权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我国《刑法》中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但实际对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也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之后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而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往往需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有这样一种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那么此时对于该作品来讲就是委托作品,那么其著作权属于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会约定,受托...


·恶意注册商标抢注判刑多少年?
      恶意注册商标抢注判刑多少年?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了商标局对于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是不允许恶意抢注的。如果注册商标是在异议期内,那么您可以在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但是如果已经被...


·通常哪些对象不能授予专利
      哪些对象不能授予专利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一、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这个是无法继续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十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一、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保护期应当为著作权人死后的五十年。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信誉良好的商品销售往往会非常顺利,这也使得近几年以来恶意盗用冒用,恶意抢注商标等侵权行为频频发生。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


·专利优先审查怎么办理?
      专利优先审查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专利的审查程序很繁杂,需要的期间很长,但却有一个优先审查程序,只要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优先审查,并且优先审查所需的时间相对较少,那么,专利优先审查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现在就让我们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专利优先审查怎么办理...


·怎么确定商标是不是侵权
      怎么确定商标是不是侵权?有以下行为的属于商标侵权:(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


·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


·如何防范侵犯专利权的保护?
      如何防范侵犯专利权的保护?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吸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境外投资,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必须加大专利权的保护力度,综合专利市场的形势,以及侵权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