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一个惩罚,这样的惩罚力度肯定是比单独犯一个罪要严重很多,而且我们国家刑法当中239条已经明确的规定了,这样的情况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注意:绑架罪的中止,只要发生在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以前都可以成立。
  
  在当代社会绑架罪这样的一种情况,可能一个犯罪行为他就会触及到多个罪名,此时需要分清楚他是否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如果是在绑架的过程当中对他仍进行一个拳脚殴打,所以会存在故意伤害,那么就定为一个绑架罪加重处罚。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情况下构成逃税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逃税罪成逃税罪的情形主要有两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201条。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缴纳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对累犯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要是对犯罪分子认定构成累犯的,此时不管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按照我国的处罚原则都是会对其从重进行处罚,并且在日后服刑的时候,也是不可以对累犯进行缓刑和假释的。那具体来说累犯量刑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我国对累犯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


·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能构成吗
      我们知道,犯罪即是指触犯了法律法规,而且犯罪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犯罪,即单人实施的违法活动;另一种为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机关、团体等。那么村委会属于这其中的一种吗?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能构成吗?一、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


·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刑?
      军人是保卫国家保卫我们人生安全的存在,是我们值得尊敬的人。军人不但经过艰苦的训练,还需要一定的物资提供来保护我们,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去抢夺为己用,是令人发指的行为,将会被严惩判刑。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了解下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吧。 一、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 一般规定 根据刑法第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判决拘役后立刻收监吗?
      判决拘役后立刻收监吗?判处拘役后,一般不是马上进行收监的,而是要等到判决书生效后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


·寻衅滋事罪最低刑罚是怎样的2023?
      寻衅滋事罪最低刑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


·刑拘37天放出来可能性有多大?
      刑拘37天放出来可能性有多大?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临时采取的拘留,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采取刑事拘留是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即拘留对象为重大嫌疑人和情况紧急。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既然刑事拘留是暂时的,那么期限为多久,刑拘37天放出来可能性有多大?对于公安机关依...


·一般酒驾拘留多久,怎么处罚?
      一般酒驾拘留多久?饮酒驾驶视情节不同处以15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6月以下的拘役,导致严重后果根据实际情况量刑。酒驾类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依现行法律规...


·一、武汉醉驾准新郎是否构成犯罪?
      一、武汉醉驾准新郎是否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