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一、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一百四十六条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拐卖儿童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地居住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转卖给他人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2)如果收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侮辱、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不仅要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而且还要根据其行为,构成其他的犯罪,如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关押,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则另外构成非法拘禁罪;
  
  (3)如果伤害的,则另外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虐待行为的,另构成虐待罪。
  
  (4)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另构成强奸罪。
  
  (5)如果某人犯了几个罪,应将其所构成的数个罪一起并罚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拐卖儿童就是属于利用欺骗的手段进行伤害未成年人,对于受害者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写起诉状的时候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特别是相关的证明材料也一并要提交,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要求。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生命和自由是人的一生中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被告人符合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无可厚非。那么,辩护人如何做无罪辩护呢?哪些情形下可以做无罪辩护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 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


·走私罪拘留多少天
      涉嫌走私罪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批准取保候审后可以放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4日,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答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


·聚众斗殴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
      我们都知道,聚众斗殴罪是要受到处罚的,而聚众斗殴罪中犯罪分子的主观方面在定罪量刑上则显得尤为重要,那你知道犯罪分子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了?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聚众斗殴罪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辩护律师在拟定辩护意见之后,应将意见系统化、书面化,即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要求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


·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普遍为16周岁以上,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则法律上面的年龄规定不同。就抢劫罪这种重罪来讲,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年龄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


·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强制措施?
      一、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强制措施?刑事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一般在十五天左右。立案是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只要嫌疑人构成犯罪,随时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一、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贿赂中间人截贿定罪方法有以下四种: (1)受托人(“截贿”者)收到委托人用于行贿的财物后至实施行贿前,该财物尚未成为贿赂款(犯罪工具性财物),可以成为诈骗罪或者侵占罪的对象。 (2)委托人将财物给予受托人不属于不法给...


·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
      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并正式营业时,就犯了开设赌场罪。依据情节严重与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那么如果是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呢?接下来,网站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规定 开设赌场构成罪,一般会并处罚金,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


·刑事诉讼法证据之规定是怎样的
      证据是司法量刑过程当中和侦办案件过程当中最关键所在,可以说没有证据,就没有案件的审判,也没有办法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证据在司法建设过程的作用几乎说是无可代替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取证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刑诉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证据之规...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哪些?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哪些?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变造货币罪与伪...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组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要件之中又包含若干要素(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