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偿租赁合同税费有哪些种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偿租赁合同税费有哪些种类?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费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增值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对税务局来说,“无偿使用”和“租赁”两者交税是有区别的。如果是无租使用,对于承租方来说,不能在税前扣除租金费用,相应抬高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缴纳基数。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房东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您的公司使用,属于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 、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房东无偿将房产提供给您的企业使用,无出租收入,无从租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由使用人缴纳,即由房东成立的公司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 、土地增值税、契税:
  
  由于房东将房产提供给您的公司使用,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1)如果房东给您公司无偿使用的是住房,不区分用途,根据相关规定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如果房东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非住房,那么应根据土地使用证面积或实际占用面积,以房产所在地土地使用税标准进行纳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因此,房东将自己的房产无偿提供给您公司使用,税务机关是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要求房东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6 、印花税:
  
  1)如果房东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住房,根据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不管房东与公司就无偿使用的房产是否签订合同,都免征印花税。
  
  2)如果房东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非住房,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要求房东按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偿租凭的合同就代表着双方没有任何的利益,但不代表着无偿就不会进行缴纳税费,因此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之后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进行缴纳,不同的情况所缴纳的税钱就会有差距,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咨询清楚,避免自己承担法律的责任。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一、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 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是否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都可从事居间活动?应否对从事居间活动的主体进行必要的限制呢?对此问题,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引起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有哪些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因此,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一、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知识产权合同效力的切实发生。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指知识产权人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一项债权债务关系协议,该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许可...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有很多日期需要注意,比如说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的订立日期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等等,合同签订之后,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是很重要的,那么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怎样的呢?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


·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违...


·经济合同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经济合同仲裁的时效是多久?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的原则。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无权主动提起案件,提案是由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仲裁机关申请。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7日内立案;反之,在7日内通知申请...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2017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买方:公司名称 (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融资居间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融资居间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


·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了怎么办?
      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了怎么办? 您购买了新房的时候,都会想着把房子进行装修。那么装修就要找装修公司,当确定装修后就会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而有些装修公司为了规避违约责任,使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其实这样的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装修合同的相关内容。 没有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