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无效的。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它未篡改部分仍属有效。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7、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二、遗嘱无效中的遗产怎么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就算遗嘱被认定为无效,也不代表遗嘱全部无效,因为可能出现部分无效的情况。如果是这一情况的话,那么其他有效的部分,是不会受影响的,还是可以继续按照遗嘱内容执行。但要是遗嘱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话,那死者是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律规定父母哪些钱算遗产?
      法律规定父母哪些钱算遗产? 一、 法律规定父母哪些钱算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


·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


·一、关于遗嘱继承的起诉状书写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遗嘱继承的起诉状书写的规定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起诉状在书写时需要简明扼要且需要实事求是,原告一方在起诉时,切忌主次不分,没有逻辑。内容尽量简明扼要,最好能够多描述客观情况,对于没有证据的主观臆断,尽量不提,以免给法官造成不好的负面印象。 二、遗嘱继承起诉状范本 ...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样分配无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样分配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1、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丈夫的财产有继承权。但是对继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规避对策是立遗嘱。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之前有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是比较关心,此时是否对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的话,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应该怎样继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定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定吗?《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一、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