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实践中申请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条所规定的受胁迫方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效力请求权的一年期限应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在《婚姻法》规定的一年期限内,受胁迫方如果没有提出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就会失去提出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权利。
  那么,这一年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呢?本条规定的这一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有二种情形,第一,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第二,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这种情况主要考虑到在胁迫的婚姻中,有的受胁迫方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如绑架、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有关部门未解救前,是无法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的,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受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时间必须待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
   二、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如果是受胁迫的婚姻,要申请撤销的,则撤销婚姻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起算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而在具体申请撤销婚姻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材料才行。


·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原告撤诉,婚姻关系可以恢复吗?
      不可以。 首先,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判决离婚,相信您都知道这应该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这个情况下起诉的一方往往寄希望于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以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有标准的,那到底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于合法婚姻,法院判决离婚...


·在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中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障国家或者工作人员在日常中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等产生侵害,规定受害人享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按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具体在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中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打离婚官司的话,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获得不利的判决。那么您知道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


·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是否按照遗嘱执行老人去世后
      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是否按照遗嘱执行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需要按照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二、遗嘱的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按婚姻法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


·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不少离婚夫妻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分歧都比较大,这时双方都想要抚养权,而孩子只有一个。那么该如何来争夺抚养权呢?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