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30万元产品质量不合格者判多少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30万元产品质量不合格者判多少年三年,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目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价值的产品。要看这个不合格批次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如果货值超过一定额度(5万),会被移交到公安部门处理,然后可能会被检察部门提起公诉,这就可能被法院判生产伪劣产品罪。如果货值金额不大,会被工商部门进行处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批次不合格产品会被没收,销售这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利润也会被没收,另外,还会根据这批次不合格产品的货值进行处罚。《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认定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目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价值的产品。2、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指在甲地生产产品,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乙地的地名的质量欺诈行为。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指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或者在产品上编造、捏造不真实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行为。4、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识以及擅自使用未被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识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外的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免检标识等。5、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的行为。指生产、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其结果致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6、以假充真的行为。指以此产品冒充其特征,特性等不同的其他产品,或者冒充同一类产品中具有特定质量特征,特性的产品的欺诈行为。7、以次充好的行为。指以低档次、低等级产品冒充高档次、高等级产品或者以旧产品冒充新产品的违法行为。8、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作为或者充当合格产品。注:《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 具备产品当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的假冒销售行为是在是非常的恶劣,行为人不仅因此获得了非法的收入,对于公民,老百姓而言,就是花着多余的钱买劣质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利益损失。对于这样的行为不仅可以刑事处罚,还可以民事赔偿。
  
  
  


·故意生产假药应该如何判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寻衅滋事在检察院怎么判定?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接受教育程度增加,但是总有一些人员的所作所为在为社会增加了很多不和谐的氛围。寻衅滋事罪最从流氓罪里分解出来,正是对这种社会现象的有力打击。那么寻衅滋事在检察院怎么判定?有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呢?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


·法院判决后发现遗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发现遗嘱怎么办对于遗产法定继承后发现遗嘱判决这个问题,如果遗产法定继承后发现遗嘱的,虽然已经按照遗产法定继承,但是可以在发现遗嘱起两年内进行起诉,这时先前的法定继承判决便失效,以遗嘱为标准进行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


·非法收养孩子判几年?
      非法收养孩子并不一定被判刑的,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非法收养罪。?事实上,关于非法收养,包括符合收养条件而未办理收养登记或者无子女未到法定年龄收养的,以及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情形,这种一般会给予罚款和教育,确定收养无效。除非存在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涉及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刑的。《...


·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一、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判六年一般多久出来
      判刑六年的犯人,最少要坐三年才可以刑满释放出来。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


·不服裁定和不服判决有什么区别
      不服裁定和不服判决有什么区别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


·走私烟草一般会怎么判
      走私烟草怎么判要看偷逃税额的多少。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袭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百特别严重的,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