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
  
  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 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 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 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4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3.4.1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4.2 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3.5 评定书
  
  3.5.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3.6 伤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首先,如果交通事故定残确定是属于残疾人员的话,那么受害者每年可以拿到国家对于残疾人士的相关补助。其次可以要求肇事者对受害者的相继的治疗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来进行相关的负责。然后再根据残疾人士所评定的伤残标准来对其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的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让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能够更加的有效率。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说说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例中的赔偿纠纷需当事人提交以下几则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以就会有人重新去考驾驶证。当事人被处罚后,案件信息录入公安系统,这样就会有案底了,无论人在哪里,都可以查得到。有的人有醉驾前科,因为计划出国,担心无法出国,所以,醉驾移民可以吗,醉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醉...


·一、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
      一、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二、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


·一、到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一、到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从懂事起我们知道的第一条交通规则大概就是红灯停,绿灯行,这条交通规则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都需要遵守的基本的交通规则,生活中很多司机朋友在开车的过程中难免会有违章的行为,违章了就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法律规定的交通规则有哪些,那么非机动...


·交通事故误工费亲属赔偿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亲属赔偿吗 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证明...


·司法实践中继承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司法实践中继承汽车过户费怎么算?先带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80元),然后去车管所办理新行驶证,带以下证件:(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机关公证书;(二)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三)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四)经交警部...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根据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原因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原因是什么?主要原因在于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这也是由于不少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定所导致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摊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摊是如何确定的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对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