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认隐名股东的诉讼管辖法院是哪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确认隐名股东的诉讼管辖法院是哪里?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民诉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据上述规定,指定管辖的要件包括:(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意见》的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时,应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3)受移送的同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时,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管辖。(4)上级人民作出指定管辖期间,审理中止。如果受诉法院在此期间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在作出指定管辖裁定时应一并撤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内容来确定,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的受理管辖法院是不一样的,但对于管辖法院认定错误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移送管辖,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法发〔2008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法院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法院会出判决书。 ...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 一、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 管辖权异议后答辩的时间是30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


·管辖权异议程序审查范围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程序审查范围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


·对于异议管辖权裁定后的开庭时间确定是多久?
      对于异议管辖权裁定后的开庭时间确定是多久?1、法律上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民事案件六个月内审结。2、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给予裁定。3、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


·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多少
      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多少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


·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