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划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划分?(一)、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合作,还可以是个人与个人的合作。合作的方式,可以是合作各方按照分工分别承担一项发明创造的不同部分或者不同阶段,也可以是一方或几方负责提供资金、设备、场地等物质条件,另一方或几方负责进行技术开发活动。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各方可通过协议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及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的归属,以及合作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如果合作各方没有就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达成协议的,按照本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及取得的专利权应当归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或几方。如发明创造合作各方共同参与完成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应属于合作各方共有。对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对于合作中各方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应当由各完成方共同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当然,实际操作中可选定一方为其他各方的代表,办理有关专利事务),其中一方或几方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完成方的同意的,不得自行提出专利申请。对此,合同法上述条文中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二)、关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和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按照民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办理委托事务,其办理委托事务的风险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同时,其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成果,也应当归于委托人。委托人则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费用和报酬。因此,不少国家的法律都规定,接受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取得的专利权属于委托方。而我国专利法为侧重保护实际完成发明创造一方的利益,规定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即归属于受托方。当然,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协议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归属于委托方或者由双方共有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对此,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八百五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发明创造一般就是属于两个人以上或者是两个单位以上所发明的作品,对于其专利权的归属,那么在发明之前就需要双方认定好,避免之后产生任何的纠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条款来,这样双方的利益都会受到保护。
  
  
  


·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一、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没有什么区别,版权就是著作权。《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商标有效期满续展方式是什么?
      商标有效期满续方式是什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的手续。在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商标法》,将其调整为一年。即2004年5月注册的商标,在2013年5月就可以进入续展申请流程。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的,应...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 一、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 是有保护期限的;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商标权只...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认证的价格 如果寻找代理商的帮助话费可能略高,大概在1500——2000元左右,代理商的帮助可以让您省不少心。如果您想自己去申请的话,花费大概在800元。 商标认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8...


·商标续展注册要钱吗
      商标续展注册要钱吗商标续展是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由商标权人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延长对商标保护的一种方式。如果每次都能够按时续展,并且续展成功的话,那么法律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说就是没有期限的。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注册要钱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注册要钱吗 一份续展注册申...


·商标侵权四十万怎么判刑
      商标侵权数额达40万元的话侵权人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因为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话就属于数额巨大了。刑事法院有可能会根据违法所得及侵权手段的这些因素判处相应的罚金。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
      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制度的设立旨在为公民创造一个能够对抗公权力机关并获得救济的途径。那么,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呢?顾名思义,商标的行政复议就是发生在商标领域中,商标所有人因其权益被商标局损害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具体如下: 一、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 商标行政复议是...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著作权保护客体属于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


·商标到期后未续展会怎样
      商标到期后未续展会怎样是会被抢注的;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1、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会归零;2、商标肯定会有用到公司的宣传推广中去,企业花经历去推广,形成的品牌影响力会被他人拿走;3、商标到期如果不续展是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即使没有其他人注册,也不能作为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