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返还彩礼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前由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这是我国很多地区的结婚习俗。然而,婚后一旦双方发生矛盾,要求返还彩礼钱也成了一道“必经程序”,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五花八门。那么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返还彩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由此可以看出,退还彩礼的前提是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后是否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在过程中还要根据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出于解决社会矛盾的目的,综合考虑彩礼和财产的处理分割。
   二、离婚哪些情形不需返还彩礼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这种情形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返还彩礼?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发生财产分割纠纷。但是如果双方刚刚结婚不久就离婚的,男方想要回彩礼,女方当然不想返还,就会发生彩礼返还纠纷。其实法律对彩礼的规定非常少,很多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时,审判人员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判决。


·离婚以后抚养权归谁所有
      离婚以后抚养权归谁所有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抚养权如何要回
      在离婚的时候很有可能女儿的抚养权是被判给了男方的,而之后如果女方想要要回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那究竟此时应该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呢?一般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一般来说,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


·已婚男人让未婚女怀孕算重婚罪吗?
      已婚男人让未婚女怀孕算重婚罪吗 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 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


·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
      夫妻之间可能会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一段时间,那么这个时间期限是多久才能达到离婚的条件呢?实在想分居应该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今天来帮您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这一系列的问题。 一、什么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


·夫妻协商约定财产分割
      夫妻协商约定财产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二、诉讼方式分割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


·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离婚就要确定是属于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


·家庭贫困证明模板
      上高中或者大学了以后,由于已经超出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学费等相关费用与之前相比较而言都有了一个很大的跨越,一些贫困的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支撑学生完成学业,国家针对这种情况出台了贫困助学金补助政策,可以在学校申请,而申请助学金是需要有家庭贫困证明的,下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家庭贫...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婚姻自由的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