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法》中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专利权人。也就是说,如果之前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有签订相关合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按照合同相关规定确定,如果事先没有对专利权事先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即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二、委托发明委托发明,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而进行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发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属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申请经批准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或发明单位所有或持有,委托人可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使用该项发明成果。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三、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就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简称为发明专利。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1、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专利权的授予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首先该项专利实现并不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与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较而言,有突出的特点和明显的进步,还应当具有实用性,以及新颖性。所以并非所有的申请都可以获得专利。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都有哪些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 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市华都酿酒食品工业公司侵犯注...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驳回复审条件:(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


·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时限是多久
      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时限是多久?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怎么判定是否享有著作权?
      怎么判定是否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考虑上述问题,须考虑作品是何作品。是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演绎作品合作作品还是委托作品1、个人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


·工商局受理商标侵权的投诉吗
      工商局一般都会受理商标侵权的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


·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一、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所谓强制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特定的民事主体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该主管部门依据公权力授予其实施该项专利之权利的法律制度。 1、通过强制许可获得的许可时普通许可。 2、获得强制许可后,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


·说明书是否侵犯专利权的证据?
      我们国家现在对一些专利的保护意识和保护的法律越来越完善,这样才可以保护文学创作或者是技术创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一些技术性的科技都会附有一些说明书,说明书是可以作为侵犯专利权的证据的。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说明书是否侵犯专利权的证据?这个是可以的。 一、说...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与侵权造成...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