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这种行为又称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商标侵权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我国《刑法》中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但实际对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也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之后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而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往往需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什么时候专利权转让生效
      什么时候专利权转让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和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


·商标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转让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一、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对于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形式而言,其构成要件只有一条,那就是: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而且该行为仍在继续。 二、侵害专利权的条件 所谓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


·专利费用减免条件有哪些?
      专利费用减免条件有哪些?1、对于申请专利减免费用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享受减免的费用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1)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也就是年收入在6万以下的个人才能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2)上一年度企业要缴纳...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少10年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提出异议注意事项:1,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异议申请资料需要一式两份。3,商标官费每个类别500元,别忘记交哦!4,自行办理的可以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或者其他...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标权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权也标志着较大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下面主要对商...


·2023商标法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商标法侵权行为都有哪些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商标合同许可范文是怎样的?
      商标合同许可范文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在扩展过程中,如果通过加盟授权的,要将商标授权许可给加盟商。双方确定商标许可事宜的,要签订一份合同。对于合同的条款,双方要认真核对,防止出现遗漏。那么,商标合同许可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