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否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否赔偿?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有赔偿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计算公式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9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三、法律法规《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9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在进行赔偿和报损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交通警察,确保现有条件下的人身安全和最小损失。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进行安全驾驶,杜绝疲劳驾驶和一心二用。
  
  
  


·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一、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调解的书面申请后,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


·一、机动车无过错也要担责吗?
      一、机动车无过错也要担责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设工程治疗进行一个质量评测,检验是否达标,工程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所以不论是施工方还是委托方都应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2017年的规定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


·一、交通事故死亡必须走公诉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必须走公诉吗? 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不需要公诉,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付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事故罪。 如果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倘若没...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计算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讲,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说到立案标准,而立案标准正是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关键。就交通肇事来讲,如果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吧。 一、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


·喝了一两白酒多久能开车
      白酒的度数一般都会很高,喝二两38度的白酒就相当于喝了两瓶啤酒,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时隔10个小时以后才能开车的,基本喝1斤白酒24小时内不驾车,喝半斤白酒12小时不驾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


·开车撞人吊销驾照吗
      一般情况不会吊销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就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时候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数额的标准。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是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有关内容。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方那边会有保险公司管理具体赔偿事宜,那么工伤中的误工费又该由谁负责呢?误工费其实是对受伤的人因伤耽误工作正常薪酬的一种补偿,那么在单位受伤的人遭遇工伤误工费如何给付呢?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