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型,即申请专利的产品并不是老旧的产品,没有被其他人通过任何形式进行申请过,没有被相关机关进行公告或者注册申请登记过,是全新的专利产品,才享有注册专利权的权利。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或者具有申请权利的组织。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对这项要求由为看重,因为实用新型其字面含有中就带有一个新字,如果没有满足新颖的要求,那么表示技术并没有带来革新的效果,没有可以进行专利保护的需要。同时针对新颖性的判定,主要是通过专利申请人的申请书和说明书进行说明和提供同类产品进行比较,以更有利于专利权申请成功。2、创造性,即该类产品至申请之日起其技术革新和实质性的作用于同类,更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其并不像新颖型在乎更多的是外观,创造性更多的是其产品能发挥的实质性效果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具体效果所能产生影响到程度,和多大的效果才能产生影响并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其创造性与同类产品之间差异性应当由申请人进行说明和列举,并有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审核和判定。其要求也提现了对专利权保护的限制,不代表任何不具有一定价值的产品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止专利权的滥用。3、实用性,一般都是要求在实用新型的产品上。申请该类产品其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专利申请人所创造的产品更具有市场和经济价值,如果该类产品生产出来对于生产工作更为复杂,效率更低,那么它不具备实用性的效果,自然也没有太大的保护价值,毕竟存在侵权的产品都是看重了产品本身的利益点,而影响其利益点一般都是其实用性的价值。二、不受专利保护的情形《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可想而知,一项发明如果在现实生活当中没有任何实际的用处,或者这件产品以前早就在社会生活当中开始实施了的话,这都不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所以也不会被授予专利权的,社会的前进和发展就来源于这些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
  
  
  


·可以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商标续展必须做地址变更吗?
      商标续展必须做地址变更吗?不能做地址变更,商标续展应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注册证复印件,所以商标续展中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必须和注册证复印件保持一致。因此,不能用新营业执照直接办理续展。商标续展应提交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有些国家又称之为“担保商标”或“统一质量标志”。通常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证明商标权归申请人所有。 证明商标和其...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何注册商标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何注册商标 一、商标的起名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注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商标名字无法通过查询 经过多次的经验在商标起名方面领悟了一些要诀供您参考。 中文商标注册风险相对低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市场在商标起名部分必须有所侧重。比如皮具行业较喜...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商标专用权侵权案按照商标法56条为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所进行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


·照片修图的著作权保护合作作品怎么进行?
      照片修图的著作权保护合作作品怎么进行? 一、照片修图的著作权保护合作作品怎么进行? 1.是否有委托关系并签有合同。若有合同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根据合同而定。若没合同即使是口头委托,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摄影师或摄影工作室。 2.是不是职务作品,判断职务作品是,跟据所在的单位有正常...


·专利权维持是什么意思?
      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对专利维持时间起算时间不同,有的是从申请日算起,有的是从授权日算起,我国专利维持...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在专利中也具体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我国规定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不同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也不一样。不过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方面,这三者却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那具体来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 专利权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每年就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会终止对专利的相关保护。那么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年费是多少呢?关于发明专利年费缴纳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发明专利年费缴纳多少 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