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屋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入屋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入屋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抢劫其实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犯罪活动,受害者面对歹徒的抢劫行为,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保护自己的财物,而是要注意稳住歹徒的情绪,可以先把钱才给了歹徒,因为很多时候刺激了歹徒的话,案子就很有可能从抢劫进一步上升到杀人。
  
  


·非法集资四百万该怎么量刑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走捷径,想发财却又不肯为之努力。所以走上了非法集资的道路。那么对于非法集资这个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您又知道多少。如果一个人非法集资四百万,那么他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什么?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什么?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在刑法当中,两者实际上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外可以相互重叠的,也是存在区别的。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有下几点;1、根据我国刑法,如果在虐待过程中,行为人超过了虐待的限度,明显有伤害或者杀害的故意,致使被虐待人重伤、死亡的,...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


·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为境外...


·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
      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就将受到刑法的处罚。而审判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明确了其具体的范围。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刑诉法中...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2023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要先区分不同的犯罪身份,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
      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人逃跑并不是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出现的情节,有的是为了一己私利,有的是因为犯罪分子是自己的亲人,所以才会被金钱欲望或者感情所蒙蔽,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犯罪分子是一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那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


·构成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
      构成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