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一、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银行借款大于注册资本金不可以,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损了,银行贷款就无法收回了。若没有雇用员工,出现亏损或银行临时收回投资,企业就面临破产,对社会就业和很多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注册资本金是怎么使用的
  
  公司注册成功后,把钱转入基本户,就可以使用公司的注册资金了。
  
  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减少的,但资金是流动的。你账户上资金可以大于注册资本也可以小于注册资本,但是资金的使用要有合理的用途,在账面反映要用以公司经营业务。
  
  公司设立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贷:实收资本 10万元
  
  用于公司经营时:
  
  借:资产或用费类科目
  
  贷:银行存款
  
  千万不能借记实收资本。
  
  只要和公司业务和管理有关资金可以随意使用,账户的资金余额多少没有强制规定,但有银行会自己定有限额,一般也就1万到3万左右,
  
  履行财务手续,可以使用(提取现金和转账都可)。公司注册后,注册资本金就成了公司的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可以按固定使用。有的地方工商局为防范假注册,成立初期对公司银行账户会检查。注册资本金为10w,不要求帐户上的资金不少于10w。
  
  一旦企业注册完毕正常运营,注册资金之中的货币奖金就转化为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至于用其购买房子和车子只是形式的转换,由流动资金转变为固定资产,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是资产的所有权必须是企业所有。
  
  以老板名义的,应该由老板出钱,以公司出钱的,发票台头应是公司,如是老板,则公司作应收款(应及时处理,时间长等同与分红,要缴纳个税)。
  
  为了不受限购令限制,有网友在论坛和微博上出招:限购令仅限个人和家庭,先注册公司,再以公司的名义买房。不仅是一般购房者,就是房产“大腕们”也对这个话题发生兴趣。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买房的交易税费远高于个人住房,如果纯粹是个人买房的话,走这条路操作性很差。
  
  一直以来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个注册资本方面做出要求,虽然说实际上并不要求缴纳到位,但是还是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而且它的一定时间之内是可以进行缴纳的,这样的话呢才能够进行一个相关的规模方面的建造运营等,否则存在着债务危机。
  
  


·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
      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 职业生活中,法律为了保障劳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员工与公司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期限,仍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是所有员工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与您一起探讨。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总公司授权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总公司授权吗?需要总公司授权处理,《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


·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一、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一、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可以到侵权企业所在地有名称管辖的登记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


·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
      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 一、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因此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联公司法律规定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在我国,由于国家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所以,中小企业得到了急速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推动了我国的经济繁荣。但,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我们需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够革除积弊,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注册资本怎样公示?
      企业注册资本怎样公示?企业注册资本的公示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一般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可以用哪些方法解决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可以用哪些方法解决融资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可以说是轻而易举,有些时候甚至会有人去追问这些大企业是否可以参与投资,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就不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在现实中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可以用哪些方法...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年数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