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这种行为又称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商标侵权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我国《刑法》中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但实际对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也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之后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而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往往需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


·商标侵权诉讼请求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诉讼请求都有哪些现代社会的法院处理的案件很多,其中商标案件可分为商标民事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就是典型的商标民事案件。众所周知,但凡是诉讼案件都是需要诉讼请求的,那么商标侵权诉讼请求具体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1、停止侵权...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商标被抢注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商标被抢注管辖地怎么确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根据商标侵权的问题,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讨论什么是商标,商标商标顾名思义,商业标志。他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服务者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用于区别商品的,通过一系列文字图形等等,所展示出来的,具有鲜明特征的标志,是一种现在经济发展的产物。而在商业领,商标可以通过文字,图...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现实中,有一些行为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很类似,就导致部分人无法准确区分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所以就有必要作出相应的认定,那到底该如何对假冒注册商标进行认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


·对发明专利权保护的期限时长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商标专用权侵权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侵权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商标专用权侵权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邮编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邮编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


·当事人的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当事人的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1.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2.国际优...


·商标直接侵权间接侵权是一样的吗?
      商标直接侵权间接侵权是一样的吗?商标的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是属于完全不一样的。1、间接侵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对商标间接侵权是有原则性规定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直接侵权:《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