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产品专利权属公司所有还是个人所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产品专利权属公司所有还是个人所有?产品专利权属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二、其他法条规定,第六十二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当代社会,现在公司法内部的话,它是有一个具体的一个管理类型的规定的,比如说我们公司内部产生的一些专业权创造等等,它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一个权利方面的保护,这同时也会涉及到我们国家的专利权法的规定,两者同时进行规定。
  
  
  


·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一、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


·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然后做出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这期间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久的。而想要就自己申请的产品被授予专利的话,则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那么实践中,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需要满足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


·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
      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 一、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些法律中的条例,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一、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1、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原创音乐电子稿(MP3、MP4格式)、登记申请表、权利归属证明、作品说明书、如果有代理机构需提供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注册登记,提交材料。登录当地版权局网站,真实身份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


·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商标专用权又可以简称为商标权,一般只有经过了注册登记之后,商标所有人才能享有商标权,获得来自法律的保护。那么您知道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


·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维权?
      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维权?(一)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犯著作权怎么维权(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的理由要么是注册商标未满足使用要求,要么是该商标丧失了其显著特征。撤销注册与...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


·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一、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商标被抢注后,只有在对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的。 (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