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疫情期间,劳动者并未上班工作的,可以导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而没有资金发放,相关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工资待遇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还可以咨询劳动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劳动合同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劳动合同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
      许多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而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租赁中介公司,许多房东会将自己的房子在租赁中介公司进行登记,由租赁公司为自己寻找租房者。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租赁员收了房租跑掉的情况,那在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应该怎么办呢?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租赁员...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根据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规定,即使女方婚后没有收入,但是仍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针对男方名下的存款,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效益都归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不问夫妻收入对其的影响,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一般是公司,签约地应该以实际签约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


·劳动单位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几时给
      劳动单位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几十给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会发放的,因为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只要劳动,那么就有权利享受到相应的劳动收入,即使是被辞退,也可以享受工资待遇收入,而且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按照法定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后单位不得辞退吗?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后单位不得辞退吗?劳动合同签订了之后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都不能区分两者的关系,这往往会造成学生们进入企业后吃亏的情况。别着急,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两种协议的区别和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1...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前补发工资该怎么处理
      仲裁裁决前补发工资该怎么处理?1、如果全部仲裁请求已经履行,申请人即劳动者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直接撤诉。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9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7日内完成”。3、申诉人申请撤诉是申诉人的一种...


·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是否有补偿
      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况,无非就是劳动合同到期。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了。尽管如此,像这种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也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劳动者本人必须要知道的。那就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关系自然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