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次延长的假期期限性质应为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而定,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继续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显然是需要发放工资待遇的,另外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具体的工资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来进行结算。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配偶的标准是40%,其他的亲属会有所降低。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邯郸工伤认定应该去哪邯郸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邯郸工伤认定应该去哪邯郸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邯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办公地址:人民路343号。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邯郸市人社局各处室职能及联系...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聘礼钱一般属于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用工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情况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用工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


·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求职者在企业打工,用人单位会依法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 但生活中难免发生意外,假设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社会保险包含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企业倒闭后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企业退还这俩部分的钱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


·政府机关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政府机关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政府机关合同工并不可以随时辞职,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申请,然后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未到期,且员工没有过错,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我国法院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那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失踪中止劳动...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
      为了给予涉及的刑事犯罪程度较轻的犯罪人适度的法律教育一般是会处以缓刑,但如果是正在就职的劳动者被处以缓刑,肯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重则将直接面临开除,那么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 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