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各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350.1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013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524.8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395元
  
  (5)200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17,852元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2066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 1476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9213 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 8006元;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29569元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孩子的一个抚养费用的支付的话,一般情况下在孩子没有一些特殊的疾病情况之下,抚养到18周岁成年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完全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的来进行抚养,一般是按20年计算。
  
  


·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
      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现在出行旅游或者是外出打工,亦或是回家,很多人都会买火车票,这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退票的情况。应该有很多朋友会关心退票手续费的问题,那么究竟火车票退票都分哪几种情况以及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的呢?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一、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根据中国铁...


·昨天喝酒今天开车是否是酒驾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如果超过以上标准则属于酒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


·一、伤残二次鉴定交通事故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一、伤残二次鉴定交通事故的时效是什么时候?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


·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
      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所以扣车的天数一般在10日左右,最多不超过20日。如有其它情况需上报上级机构作出进一步决定。这种情况下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事故的致害人而言,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应该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呢?确定了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自然就是要根据这个比例作出赔偿,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又该如何赔偿呢?请一起在下...


·一、醉驾罚款不缴纳机动车能取走吗?
      一、醉驾罚款不缴纳机动车能取走吗?醉驾罚款不缴纳的情况下,机动车肯定是不能取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


·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交通事故通常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成了每个人的关注点,因为每个地方的相关政策不同,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不一样,关于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


·伤残赔偿金在交强险之内吗?
      很多购买汽车的车主都知道,在购买汽车时都需要缴纳交强险。如果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会进行赔偿。但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以及限额都有相关规定。那么伤残赔偿金在交强险之内吗?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强险概念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


·土地使用到期不交钱国家是否会收回?
      土地使用到期不交钱国家是否会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高空坠物车能走保险吗,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高空坠物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结果,不仅仅对地上的财产是一种威胁,同时也是对人身的一种威胁,所以平时一定要注意防范高空坠物的发生,关于高空坠物车能走保险吗,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高空坠物车能走保险吗,是怎么规定的?...


·黑车肇事逃逸人死了会怎么判刑?
       黑车肇事逃逸人死了会怎么判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