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本罪的前提是“违法”,但不存在关系人问题,只是在放贷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因此出现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三、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本罪行为1979年《刑法》以“玩忽职守”定罪处罚,由于银行体制变化和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制约需要,设立本罪更为科学。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在主观上,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出于过失,但要求必须造成了重大损失,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而这里的贷款不仅包括了人民币,还可以可以是外币。不过也需要注意,如果发放的并不是贷款,那么就不能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论处。而除了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外,单位也是可以成立本罪的。
  
  
  


·借条胜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胜诉期是怎么规定的?1、借条胜诉期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超过诉讼时效即失去了胜诉权,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3、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的是债权人将自己合适所有,并且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是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的,即债权转让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


·夫妻在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1、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要哪些证据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要哪些证据 一、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规避风险:1、包装条款引起足够的重视。2、交付方式(送货条款)。3、付款时间。4、质量异议。5、...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会影响债务人今后的生活。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


·夫妻承担20万债务离婚后由谁偿还
      夫妻承担20万债务离婚后由谁偿还?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


·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
      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 俗话说的好父债子偿,因此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无法向父母讨债的时候,往往会要求其子女来还债。但从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父债子偿真的是合法的吗?究竟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亲欠银行的钱...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起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起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起诉让法院来强制欠款人还钱的,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起诉人手中往往没有欠条,那么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以下是的详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 一、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