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办理,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等。第三是疫区客群,包括湖北省,浙江温台地区。第四是从事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包括经营者),比如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当然以上只是我们观察下来申请成功概率较高者,不代表不在以上几类就申请不到。所有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银行贷款客户(个人或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及时联系贷款行寻求帮助。二、办理程序可以先打银行服务热线(或通过APP客服),客服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受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事后补办,比如工商银行。申请后可进行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贷款罚息、恢复征信等特别处理。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月份的贷款还款,可延后期限暂时也多为十余天至一个月(视不同银行政策)。但也有银行对重点疫区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给予3~6个月延迟还本金安排,比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对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在当代社会,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因为疫情原因所导致无法还款的现象,可以进行延期还款,但是具体的还是应当根据当地金融机构所发布具体的政策来进行办理,并且每一个银行它的办理条件和手续可能会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地方。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如何认定?
       一、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如何认定? 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的认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任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没有抵押可以找担保公司可以贷款吗?
      没有抵押可以找担保公司可以贷款吗? 一、没有抵押担保公司贷款定义 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具...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呢?公司发行债券是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较低,相对股票而言,要求相对宽松。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是其主要的投资参考因素。而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上面就有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这几种,那么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下...


·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法上的罪名了,可以说在您的身边也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盗窃的行为,所以说为了让刑法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所以对于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条款也是在不断的进行着微调,那么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


·被继承人的欠债谁来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类型
      被继承人的欠债谁来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类型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一、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离婚后债务共同负担。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


·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
      夫妻离婚除了分割财产,还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的已经离婚了,但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依旧没有处理好,甚至出现了不断向前夫要抚养费的情形,有的就问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是前妻与前夫的问题,对于现在的妻子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处理,可...


·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一、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我国确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原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在法律关系上分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贷双方的行为效力是审查借贷关系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民间借贷关系的自由性和合法性特征决定了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关系的限制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