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二、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这一规定看,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就包括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的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在两者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就算是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由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约定也是无效的。
  
  
  


·工厂倒闭工资怎样赔偿?
      工厂倒闭工资怎样赔偿? 一、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单位职工因意外事件发生工伤事故,其实现主要的保障权利的途径就是申请工伤鉴定,但是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会对鉴定的结果表示异议,那么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让我们通过以下材料来了解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吧。 当事人对工伤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方式: 1.可以申请复检,对劳动能...


·一、工伤赔偿公司倒闭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公司倒闭怎么办?工伤赔偿公司倒闭应该由公司优先赔偿工伤者。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


·隔离治疗期间有工资吗?
      隔离治疗期间有工资吗?根据国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如果员工因疫情未能复工,比如地区交通限制等,建议企业按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是五险一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是五险一金包含什么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相信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工薪阶层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章丘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您讲解一下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 一、五险一金包括哪些内容?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


·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一、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吃饭受伤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无法按时交付时,业主对承包方最主要的索赔方式就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那么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工期索赔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 一、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 两者是相对不同主体来说的,承包商一般都是工期索赔,而业...


·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工程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您非常重点关注的,因为毕竟对于规模比较宏大的工程它涉及到一个承包和分包,法律当中都有明确规定,那么,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工程的承包和分包指的是根据承包的工作内容来进行划分的,其次就是建设工程的总的承包指的是将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全...


·工程质量等级规定分为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规定分为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对于每一件事的完成,都需要一个好的基础。同样每一个工程的建设,也需要一个好的基建。对于基础建设的完美完工,就会使得整个工程的余下量更容易实施。工程也有着其对应的标准,那么工程质量等级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工程质量等级规定分为哪些呢? ...


·2023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