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常见的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而有的情况下过失实施的行为,造成了严重损害结果的也会构成犯罪,如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就会过程过失致人重伤罪。了解此罪,就离不开对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进行掌握。下面我们告诉您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
   ?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它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白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量刑
  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作了如下规定: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对过失伤害他人的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对比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否符合,若完全符合,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了。之后,就是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被判拘役2个月是不上班的,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的适用条件...


·没有斗殴是不是聚众斗殴罪
      您都知道,聚众斗殴罪就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斗殴的行为,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人问过我们,如果没有进行斗殴,那还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


·拘留到37才报批捕符合程序不?
      一、拘留到37才报批捕符合程序不?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行政拘留是否为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否为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是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


·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有以下解释: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


·按山东省醉驾标准怎么量刑
      按山东省醉驾标准怎么量刑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酒驾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做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交易与犯罪,比如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是违法的行为,那么相应的处罚是少不了的,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非法转让武...


·走私香烟如何判刑?
      走私香烟判刑标准需要看应缴税额的多少而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过失犯罪的特点包括了哪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包括了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


·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我国刑法上设置了渎职罪,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生活中如果警察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渎职罪,那么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抽逃注册资金罪是否不再追究
      抽逃注册资金罪会被追究的。抽逃出资是该出资而没有真实出资、没有出资或没有完全出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出后,第一次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限期归还资金;第二次,就要吊销执照了,有刑事责任的要追究责任。但是,抽逃注册资金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究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